原標題: 廈門兩媽媽為孩子打起來 一方耳膜穿孔另一方獲刑
海峽網訊(廈門晚報記者 陳軍 通訊員 集法宣)兩個小朋友在玩耍時,厦门刑發生了身體碰撞。两妈原本可能是孩打無心之失,但兩個媽媽卻因護子心切,起方從爭執發展為推搡,耳膜甚至拳腳相向,穿孔最終釀成一方受傷的厦门刑後果。近日,两妈集美區法院一審審理了這樣一起刑事案件,孩打被告人林某因犯故意傷害罪,起方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,耳膜緩刑一年。穿孔
去年10月的厦门刑一天,林某同丈夫帶著女兒到集美區某兒童樂園遊玩。两妈沒想到,孩打女兒在玩旋轉木馬時,無意中和另一名小朋友發生了碰撞。玩耍中的孩子們並未放在心上,但孩子的媽媽阿紅(化名)可不答應了,認為是林某女兒碰撞到自己的小孩在先。林某也不幹了,雙方因此發生爭執。隨著矛盾激化,兩人開始推搡起來。氣頭上的林某一巴掌打向阿紅的左臉,兩人被周圍的遊客勸開。阿紅感覺左耳有明顯不適,當場報警求助。
經鑒定,阿紅的左耳鼓膜外傷性穿孔,且傷後6周不能自行愈合,所受損傷已構成了輕傷二級。
不久後,林某經電話通知,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,並如實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實。到案後,林某通過家屬向被害人阿紅賠償經濟損失15000元,並取得了阿紅的諒解。
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林某犯故意傷害罪的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、充分,指控罪名成立。鑒於其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,並取得了被害人的原諒,依法可從輕處罰,並適用緩刑。據此,法院作出上述判決,該判決現已生效。
法官提醒
家長應理性化解爭端
給孩子樹立良好榜樣
承辦本案的法官表示,本案中,兩名年輕的母親因護子心切,彼此間不肯退讓,從口角演變成在孩子麵前推搡互毆。如此粗暴地“解決問題”,不僅沒有在孩子麵前樹立良好的榜樣,更因此觸犯了刑法。
法官提醒,遇見類似情況時,家長應冷靜對待,理性妥善化解爭端,不應動輒拳腳相向,否則打傷別人,將受到法律的嚴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