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顺眼18歲就來廈門闖蕩

时间:2025-04-26 23:45:26分类:娛樂

原標題:廈門一對夫婦結婚時互相看不順眼 離婚後依然住一起

海峽網1月7日訊 (海峽導報記者 林彬彬 實習生 周小櫻 整理)

離婚後兩人還住在一起,厦门這種場景在一些電視劇裏上演著。妇结其實,婚时互相后依文藝作品來源於現實,顺眼這種情況在現實中也是离婚有的。近日,然住導報記者就找到了發生了這種情況的厦门孫女士,她向導報記者講述了離婚一年多來,妇结她仍和前夫住在一屋的婚时互相后依事情和緣由。且聽孫女士道來……

覺得還行就在一起 因懷孕而匆匆結婚

我來自外省,顺眼18歲就來廈門闖蕩,离婚去過工廠,然住幹過客服、厦门銷售等活兒,妇结但工資始終提不上去,婚时互相后依感情上也一路跌跌撞撞。27歲時,我在經過多次情傷之後,遇到了大我3歲的田明(化名)。

當時我在一家車行裏做基層業務員,他到車行裏買車,我們有了接觸,後麵他開始追我,我看他有正經工作,經濟條件尚可,人看起來也還行,於是就和他在一起了。談了一段時間後,他說我脾氣差,他有些受不了,但他也沒提分手。其實他自己脾氣也不好。

認識半年之後,我懷孕了。那時候我們正式談戀愛不到三個月。我躊躇不安,心裏沒底氣,因為正式談戀愛後,我發現他並沒有像之前說的那麽愛我,知道我懷孕之後,也沒有很高興,還說等孩子生了再辦婚禮。

小田是閩南人,傳宗接代的觀念比較強,當時他爹媽正催著他結婚,急著抱孫子,我懷疑他想要的可能是孩子,而不是我,就一直逼問他。我就跟他說,如果不想娶我的話,那就分手,我會打掉孩子。

最後,他妥協了,和我領了結婚證,隨後我生下了兒子。

兒子出生那天,他和他家人都很開心,但我卻沒有感覺到他對我有足夠的關心。但是嫁雞隨雞嫁狗隨狗,我想日子就這麽湊合著過吧,我現在有了孩子,他是我的心頭肉。

爭吵後賭氣提“離婚” 他立馬帶她去辦手續

田明的老家,也就是我的婆家,距離廈門太遠了,我習慣了在城市裏居住,他也在廈門工作,孩子出生以後,我們就在廈門島內租了一間大一些的房子,租金2000元。

他媽媽身體不好,長年待在老家,由田明的兄弟照顧,無法來廈門島內照顧我們的孩子,而他父親也來不了。我的母親來過一段時間,但因為我和田明有一段時間經常吵架,我母親本來就是暫時來幫下而已,而他似乎也嫌棄我母親喜歡罵罵咧咧,我母親就回了老家去照顧我弟弟的孩子。

之後,隻能是我一直在家照顧孩子,不出去工作。婚後的生活,讓我疲憊不堪,特別是我沒有任何經濟收入,家裏的日常支出以及撫養孩子,都需要很大一筆費用,每次我跟他拿錢,他都一副很不情願的樣子。

往往在這種時候,我覺得特別委屈,這個家難道就是我一個人的?生孩子、照顧孩子難道不算為家庭付出?他拿出來的錢我也沒有一分不是用在這個家裏啊!每次想到這些,我都快抓狂了,跟他吵架時,有時候也口不擇言,威脅要離婚。

生下孩子半年多後,我們有一次因為錢的事情,又發生了激烈爭吵。我們開始互相數落對方的缺點,他說我脾氣差不會養孩子還愛花錢,我嫌棄他生活邋遢,賺錢不夠努力,反而來指責我愛花錢。他還跟網上的女孩子搞曖昧,我質問他是不是喜歡上別的女孩子,他竟然說“是又怎麽樣”。“幹脆就算了吧。”我賭氣之下,提了這麽一句。沒想到他還真來勁兒了,隔天就帶著我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。

最終我們離婚了,是的,真的離了。

隻不過,之後我們冷靜了下來,看到可憐的寶寶,也沒有馬上就分開。

離婚後依然住一起 一年後家人才知情

離婚之後,我們依然住在一起,也隱瞞了雙方家長。

我們之間的關係變得特別微妙,有時候尷尬,有時候也不知道怎麽說,感覺回到了結婚前的情況。可明明感情已經破裂了,有時候像冤家仇人,有時候又感覺對方也不是那麽差勁,但感覺日子這麽熬著很是難受。

我不知道該怎麽辦,自己沒有任何存款,家裏的老父母照看弟弟孩子,孩子太小了,我帶孩子回去也是增添他們的壓力,而且田明也會纏著我不放,我隻好待在這裏,等孩子大一點再做打算。

就這樣渾渾噩噩大概一年時間,田明的親弟弟結婚,他請假回去幫忙了。他問過我回不回去,我覺得很沒有意思,毫不猶豫地拒絕了,也不讓他帶孩子回老家。

小叔結婚,嫂子不帶孩子回家?親戚發現這種異常情況,找過來了,之後我們才向他家人坦白已經離婚的事實。我們互相不滿意對方,卻還待在同一個屋簷底下,我因為不夠獨立,因為孩子和經濟忍受著這一切。

我開始反思自己,覺得自己以前確實比較貪玩,喜歡買東西,在職場上沒有盡最大努力,才會在遇到這種情況的時候落得如此下場,才會如此被動。

我曾試圖改變過自己,也做過所謂的微商,結果被騙走了幾百元,換來一堆沒用的東西。

自始至終,他都沒有說過要重新在一起,我也已經覺得索然無味。現在的我,隻想寶寶快點長大,如果我們還是不能好好地相處過日子,那就真的徹底分開比較好,但是孩子我肯定不會放棄。

觀點交鋒

離婚還住一起,你怎麽看?

●陳薇(讀者):有些不適合的人,卻因為種種原因走在一起,最終又走向分裂,各走各的路。結婚前有“試婚”,而離婚還住在一起,就有些“離婚緩衝”的意思了。

如果覺得還可以相處,可以在今後的日子互相珍惜,那麽就重新恢複夫妻關係,如果不行,那真的隻能是徹底告別對方,走向另一段旅程。

在這樣一段感情經曆中,沒有贏家。雙方都在其中煎熬,都因為孩子而苦撐著不知什麽關係的關係。孫女士最後的覺悟看似有點晚,但對她的整個人生來說,實際上一點都不晚。

不管以後孩子能不能在自己身邊,孫女士如果能夠專注於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經濟能力,在以後的婚姻感情生活中,會獲得更多話語權和尊重。當然,當一段婚姻結束之後,自己的反思也挺重要,女人帶著孩子二婚往往比較困難,但把自己搞得好一些,遇到好人的機會總會大一些吧。

●王女士(讀者):如果有條件的話,我認為離婚後還是不要住在一起了,雙方分開冷靜一段時間,各自想想自己的問題,再到相親市場上看看自己什麽行情,這也不失為一件好事。

婚姻講究平衡,你覺得對方不好,那自己是什麽樣子呢?如果覺得自己配得起更好的,那為何當初要結婚?婚姻是人生頭等大事,真的馬虎不得,現在有些年輕人太過衝動,結婚離婚都很迅速,這些行為在我看來是不妥的,是對自己人生的不負責任。

●陳先生(讀者):我覺得離婚後暫時在一起一段時間也不失為一種辦法,有的夫妻其實還沒到需要離婚的地步,隻是一時賭氣或者衝動而去辦手續,緩衝一下,換一種關係相處看看,說不準能磨合得好一些。